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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声国际|

前言
法律领域有一个典型案例:某洗浴中心为解决用水问题,自行打井取水,最终却因“非法采矿罪”被查处。很多人不解——“采水”怎么会变成“采矿”?今天,拿声国际将带你从专业视角,看懂“珍贵”的水——矿泉水。
立法层面 矿产资源包含“水” 但只有矿泉水才能叫“矿”

从法律上讲,水能不能算“矿”,国家早有明确说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规定,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、具有利用价值的,呈固态、液态、气态等形态的自然资源。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中,明确将地下水列入水气矿产的范畴。
从水资源的角度来看,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岩石空隙中的水,是陆地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大气水、地表水资源联系密切,并可相互转化,具有流动性、系统性、可恢复性、可调节性等特点。它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在对矿泉水的管理和利用中,涉及到具体的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和管理还需要遵循《水法》和当地有关的行政法规。
可能有人会问,那家里的自来水也是地下水,难道也是矿?
不是所有水都是矿,只有达标矿泉水,才在国家立法层面被定义为矿产资源。自来水是普通地下水,主要用来满足日常饮用、洗漱,而矿泉水是地下水里面的稀缺资源,也得满足一系列严苛条件,才能被认定为“矿产”。
开采门槛 想挖“水矿” 得先过“办证关”

既然矿泉水属于矿产资源,那么它的开发逻辑就不再是“取水”,而是“采矿”。依据相关法规,企业开发矿泉水必须依法取得:采矿许可证。在2025年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正式实施后,采矿证办理流程迎来重大调整,“一证两权”时代正式终结。
按照现行国家矿产管理规定,矿泉水作为重要矿产资源,开采需完成两项独立行政许可:先取得矿业权: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等竞争性方式或协议出让,获取矿泉水资源矿业权,并办理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,确立资源占有、使用与收益权限;再申领开采许可证:取得矿业权后,编制专业开采方案,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并获批采矿许可证,方可具备实际开采资格。两证缺一不可,流程复杂、审批严苛,能合法合规开采矿泉水的企业,本就屈指可数。
中国饮用水产业分析师王锦春表示:除此之外,矿泉水在被开采之前,有长达36---60个月的检测时间;水源地3—5年的水文地质监测结果需要合格、水源附近的环境保护要做到位。
标准体系 矿泉水合规 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矿泉水标准

我国对矿泉水有严格的国家标准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》(GB 8537-2018)对天然矿泉水的定义为: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,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、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,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;在通常情况下,其化学成分、流量、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。
此外,GB 8537还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(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),如锂含量大于等于0.2 mg/L、锶/(mg/L) ≥ 0.20(含量在0.20mg/L~0.40mg/L时, 水源水水温应在25 ℃以上)、锌/(mg/L) ≥ 0.20、偏硅酸/(mg/L) ≥ 25.0(含量在25.0mg/L~30.0mg/L时, 水源水水温应在25 ℃以上)、硒/(mg/L) ≥ 0.01。
拿声结语:能完全契合国标要求的优质矿泉水资源,天然稀缺、不可复制。矿泉水的“贵”,贵在稀缺、贵在天然、贵在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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